本室简介

一、主要职能

根据长办发〔2002〕27号 关于印发《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关于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机构编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办〔2019〕46号)精神,主要职能如下:

1.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长沙工作实践。在市委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市的党史工作。

2.征集、整理中共长沙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长沙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长沙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委工作年鉴;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

3.规划和组织长沙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及重要党史人物生平和思想的研究;编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

4.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组织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作品的史料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革命遗址、红色旅游纪念地的认证及史料审查工作;管理指导长沙党史学会等群众性学术团体的任务。

5.组织指导全市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市委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工作提供服务,指导市党史学会的工作。

6.指导区、县〔市〕党史部门的党史业务工作,培训区、县(市)党史工作干部。

7.对全市革命遗址(含其它遗址)进行普查,并提出保护、管理、利用的意见与建议;协助征集党史和革命文物。

8.全面管理中国共产党长沙历史馆工作。

9.承担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方面的业务管理职能。

10.承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等有关部门和中共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历史沿革

1981年7月27日,中共长沙市委(长办〔1981〕5号)批准成立中共长沙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科级),从有关单位抽调干部进行工作,办公地点在市档案局。

1983年10月28日,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指示精神,中共长沙市委(长发组〔1983〕364号)决定撤销原中共长沙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成立中共长沙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县团级〕。

2002年3月18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02〕27号),决定中共长沙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更名为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设3个处:秘书处、征集研究处、联络指导处。

2003年6月10日,长编办发〔2003〕64号文件通知调整中共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职数,增加主管业务的副主任一名,即市委党史研究室的领导职数由一正一副调整为一正二副。至2022年6月30日,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职数无变化。

2018年1月,长编办〔2018〕35号,同意设立长沙党史馆,为市委党史研究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8年12月4日,长编办〔2018〕109号文件同意长沙党史馆更名为“中国共产党长沙历史馆”。

2019年4月9日,长编办〔2019〕8号文件通知,中国共产党长沙历史馆领导职数调整为:馆长(正科职)1名、副馆长(副科职)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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