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8日,长沙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室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和长沙党史馆馆务会成员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会上,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作中心发言。各级调研员、各处处长和长沙党史馆负责人立足本职岗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事业大发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党史征集研究、宣传教育、资政育人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及时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转发各区县(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积极撰写理论阐释、学习体会文章,运用长沙党史网、长沙党史微信公众号、长沙党史馆抖音号等平台,创新传播形式,做好宣传阐释工作,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服务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党史部门职责,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细化落实到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中,努力推动新时代长沙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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