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寒酸”的新中国第一位女将军

李贞:1908年1月26日-1990年3月11日,湖南浏阳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担任过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

1955年9月27日,毛泽东为李贞授衔

1976年初,平反昭雪后的李贞被任命为总政组织部顾问。虽历经苦难后身居要职,她却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一天,李贞吃完早饭,提着她那皮质已经严重老化的公文包,准备去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秘书贾振宁看到她的一身装束,建议说:“您该添置一些新衣服了。您瞧瞧自己这身行头,脚上的大头棉鞋还是十几年前您的老战友沈阳军区副司令罗昆山送的,衣服袖口、衣领上的补丁不少了,无法再缝补了。”“首长,这次组织上给您发放了几百元的服装费,您有空时,我陪您去购买衣服、鞋子。首长,您现在是大军区副职的职级,形象很重要啊!您不是代表您个人,而是代表组织啊!”

李贞吃惊地望着贾振宁,严肃地对他说:“一个人的形象在于品格和本质,不在于新衣、新鞋。战争年代条件十分艰苦,我们吃的、住的,全都依靠老百姓。现在条件好了,我们这些党员干部不能忘记老百姓,不能贪图享受,不能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更不能忘本。作为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里,不在于个人的外表。”

李贞将军出了名的不注重“外表形象”,不计较吃穿住用。穿的衬衣、外套,盖的被子等,都是补了又补,缝了又缝。平时不论参加多重大的会议,她就穿一身褪了色的青布衣服。复出后,她很长一段时间坐的是一辆旧上海牌轿车,车况很差,经常半路出故障。司机小张抱怨:“这辆车真的是老掉牙了,您还是听从组织的安排,换辆新车吧。”可李贞只回答他:“小张,不急,这台车修修还是可以用的,现在国家在搞经济建设,军队搞现代化建设,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能节约就节约,你快去修车吧。”

从湖南回北京恢复工作后,总政住房紧张,没有合适的房子,她就在招待所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房管部门安排她住在香山脚下一个破旧的四合院里。住房年久失修,条件很差。卫生间里经常漏水,几户人家合用一个锅炉烧水取暖,冬天室内温度也比较低。总政领导多次劝她搬到城里去住,可她总是说:“房子还能住。我有办法御寒。”

凡是去过李贞家的人都对她说:“您的住房实在太差了,家具也太破旧了,我们看到都感到很‘寒酸’,还是让管理部门给您换一换吧!”李贞微笑着说:“这哪能说是‘寒酸’,和过去对比,我觉得现在已经很不错了。”直到1984年春天,组织上又派人劝她搬家。好说歹说,她才同意搬进紫竹院附近一幢公寓里的一套军职干部房。在这幢“集体宿舍”里,李贞度过了她一生中最后六个春秋。

1985年,在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李贞给中央和军委领导写信说道:“我今年已经78岁了,我早就有一个心愿:请求辞去中顾委委员和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的职务,让位于年富力强,更能胜任的同志。这是我发自内心的感情。作为党的一名老战士,应该以实际行动为后人做出好样子,为我们党和军队干部制度的改革带个好头……”

1990年3月11日,李贞走完了她光辉的一生。人们为她清理遗物时发现,这位参加革命64载的女将军,除了记录她战功的4枚勋章外,其他的遗物简单得可怜——四把用了15年舍不得扔掉的旧藤椅;一个用了40年不肯更换的行军箱;一台用了14年的“雪花”牌单门电冰箱;11000元人民币,2500元国库券;战争年代留下的两根小金条。李贞在遗嘱中这样安排她的遗物:一根金条捐给自己的家乡浏阳县,另一根捐给甘泗淇的家乡宁乡县,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存款一分为二,一部分捐送北京市少年宫,一部分作为自己的党费上交组织。看着李贞的遗物清单,在场工作人员无不失声痛哭。他们说,将军心里总是装着人民,唯独没有她自己。

【启示】

“只要有利于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事,她都很爽快,毫不犹豫。只要涉及她个人的生活,她就很‘小气’,甚至吝啬。”作为身经百战、中外闻名的中国巾帼将军,李贞却始终过着朴素寒酸的生活,心中想着的始终只有国家和人民。在新时期新阶段,虽然生活富了,条件好了,但李贞将军这种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不能丢。这是我们牢记信念、勇挑重担,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前行的传家宝,是我们代代相传、不断传承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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